资讯
[摘要]根据《关于免征新能源汽车车辆购置税的公告》(公告2017年第172号 )和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》(公告2018年17号)相关要求,对《免征车辆购置税的新能源汽车车型目录》(以下简称《目录》)实施动态管理。经统计,第十九批、第二十批《目录》分别于2018年7月和2018年9月发布后,共有432款车型在12个月内无产量或进口量,拟从《目录》撤销。现予以公示,如有异议,请于2019年9月25日前以书面或传真、电子邮件形式反馈。
根据《关于免征新能源汽车车辆购置税的公告》(公告2017年第172号 )和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》(公告2018年17号)相关要求,对《免征车辆购置税的新能源汽车车型目录》(以下简称《目录》)实施动态管理。经统计,第十九批、第二十批《目录》分别于2018年7月和2018年9月发布后,共有432款车型在12个月内无产量或进口量,拟从《目录》撤销。现予以公示,如有异议,请于2019年9月25日前以书面或传真、电子邮件形式反馈。
联系方式:
工业和信息化部装备工业司
传真:010-66013708
邮箱:qiche@miit.gov.cn
附件:
![]() |
拟撤销《免征车辆购置税的新能源汽车车型目录》的车型名单 |
工业和信息化部装备工业司
2019年9月19日
转载请注明出处。
1.本站遵循行业规范,任何转载的稿件都会明确标注作者和来源;2.本站的原创文章,请转载时务必注明文章作者和来源,不尊重原创的行为我们将追究责任;3.作者投稿可能会经我们编辑修改或补充。